為何評估價值的漲幅可能超過 2%
為何評估價值的漲幅可能超過 2%
根據法律規定,評估員必須每年將不動產的「第13號提案」估值(每年依通膨率調整,調整幅度不得超過2%),或其在留置權日期(1月1日)的現行市價,以兩者中較低者為準。 當物業的現行市場價值低於《第13號提案》價值時,該較低價值通常被稱為「價值下降」評估,或簡稱為「《第8號提案》價值」。 《第8號提案》評估屬為期一年的臨時性減額。一旦將《第8號提案》減額後的價值登記在案,該物業的價值必須於隨後的1月1日進行重新審查。.
隨著房地產市場開始復甦,「第8號提案」的臨時估值將逐步調升,直至恢復至「第13號提案」經調整的基準年估值為止。「第8號提案」評估值的調升不受「2%」調升限制的約束,而「第13號提案」估值則受此限制。 第8號提案的估值可能會因您所在社區的市場動態而上調或下調。然而,該估值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高於您經調整後的第13號提案估值。.
欲了解在市場下滑期間以及市場價值開始上漲時如何評估房產價值,請瀏覽我們的 市場價值下降(第 8 號提案)) 頁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