賽馬
賽馬
賽馬依據《加州稅務法典》第 5701 至 5720.5 條的規定,須繳納一種替代稅。自 1973 年以來,此稅收是基於在加州境內繁育、訓練、飼養或競賽賽馬的特權而徵收的。.
如果您擁有賽馬,您每年應該收到一項 年度賽馬稅申報表,表格 571-J. 您需要填寫此表格,提供您擁有的每匹賽馬詳細的特徵和收益。表格填寫說明已提供。請注意,您需要自行計算稅款並於2月15日前將表格和稅款提交至阿拉米達縣財政局-稅務徵收處,地址為1221 Oak St., Room 131, Oakland, CA, 94612,否則將會產生罰款。.
如果您擁有飼養寄養賽馬的物業,則必須提交「寄養賽馬年度報告」表格 571-J1。此表格必須在 1 月 10 日前提交給估價員。請將此表格郵寄至 Alameda County Assessor, 1221 Oak St., Room 145, Oakland, CA 94612。.